郭公案

《郭公案》为清代的武侠公案小说,共有编则,讲述了郭公经历的各种案例。分为欺昧、人命、谋害、劫盗、赖骗、伸冤、奸淫、霸占。全书故事短小精焊文字简练生动,内容涵盖广泛而全面。本书以故事形式描绘清朝社会形形色色的案子,虽是一本公案小说,但也能从中窥见清朝时期的社会景象,反应出了清朝时期人生百态。
女婿欺骗妻舅家财

崇安县九都石灰街叶毓,种田营生,积有家赀近万,五十无子。其妻张氏单生一女,名玉兰,年方十八,不忍出嫁,乃央媒人顾宽招赘同都黄土垆游干第三子游吉为婿。择定十月十七日过门成亲。吉虽女婿,叶毓夫妇待之犹如亲子,略无形迹。

一日,叶毓有一通房婢女名唤月梅,颇有姿色,毓乃乘酒兴牵之强合。月梅欣然受之,遂觉有孕,迨至十月生一男子。毓夫妇心中甚喜,三日汤饼会,大开筵宴,宾朋满座,贺礼盈门,因取名叶自芳。只有玉兰夫妇,不喜父养儿子,心中常存妒忌,几欲谋害,每被家人看破,不敢下手。一日,叶毓年至六十二岁,得病将终,乃对孺人张氏商议曰:“自芳母子年俱幼稚,我若过世,有尔尚在,此家事他还不敢独占。若是他日你亦死了,谁人与自芳母子作是主张?”张氏曰:“我今正为此事日夜忧虑。自古女生外向,他夫妇终是不顾我们。”毓曰:“我今有个计较,明日你去托得邻人王正岳、秦韬二人来我家,我写个拨约,将家财尽数与女婿掌管,自芳一毫不要与他。但内中暗藏字义,他日子大,必然与姐夫结告官府,那时清官辨出,岂不省得使他郎舅相戕。”张氏曰:“尔的主意甚善。”及至天明,张氏乃命月梅整起酒筵,着人请邻亲王正岳、秦韬来家,乃把要分拨家私之情由说与二人知道。王、秦二人曰:“他日有我在世,小官定然无事。”二人床前说罢,遂出庭前。张氏命女婿陪酒,王、秦二人曰:“你令岳分拨家财与你掌理,叫我二人作证。”游吉曰:“霎时分家,千万便言多分些与我,我当厚谢。”王、秦二人曰:“谨领教。”叶毓乃叫张氏取纸笔到他床上,叫月梅扶起,乃执笔拨约曰:崇安县九都二图叶毓,止因五十以前无子,正妻张氏,止有一女玉兰,招赘同都游吉为婿,生则事奉,死则殡葬。

迨至五十三岁,娶妾月梅在身,特产一子叶自芳为传代之血。此仅可语继续,而不得与我出嫁之女招赘之婿并论。

今有传代之田四百顷、瓦房五十七间、金子三百两、银子一千三百两,什物、家财等项,悉付女婿前去管业,外人不得争占所有。幼子叶自芳,出世既迟,生年又晏,合族邻右,不得以子道、婿道并论。已拨家财婿自收执全与幼子无干女婿之事,悉遵前约为照。

叶毓写罢,吩咐遗嘱,叫张氏拿与王、秦二人看罢,游吉接过从头读过数次,见丈人尽数分拨与己,心中不胜欢喜,遂取了王、秦花押,当席收了。王、秦作别回去。不想叶毓既立了拨约,知大事已定,遂叫女婿同女儿近床吩咐曰:“我今谅无生理!尔夫妇务要孝顺丈母,勤谨持家。月梅母于若是长进,尔把只眼看他;若不长进,随他自去过活。”游吉曰:“小婿必待他有始有终。小舅若是长大,我还分半家财与他。”叶毓曰:“那家财是尔本分内的,决不可与他。只是如今,我生前还积有银五十两在此,贤婿可收三十,这二十把与他子母也罢。”

游吉曰:“一并把与小舅。”月梅只受二十,张氏叫游吉收去三十。不觉过了一日,叶毓一气不来,已归大梦。游吉感丈人厚恩,哭之极哀,大为厚敛,葬祭尽礼。玉兰亦感父亲之恩,其待月梅子母视昔日尤加厚一分。谋妒之心,夫妇至此尽释。

张氏见女儿、女婿改变心肠,亦觉叶氏有后,几度与月梅同坐,叙及己与丈夫所处之事,月梅感德不浅。

迨至数年,自芳渐已长成。在学攻书,众学生都笑他靠姐夫讨饭吃,白白一个大家,不能管理。自芳不知其故,归问其母。其母与大娘私下备说其详,叮咛他权且隐忍,不要说破。

自芳心性聪明,即会其意。后到学中,任人取笑,只作不知。

不想再过一年,张氏亦寿终正寝。自芳来治孝成礼,游吉遂不用他来理孝事。玉兰说:“自芳,你自去读书,这不干尔之事。”自芳曰:“妻分大小,子无嫡庶。虽非生母,实系我嫡母。

何敢不来治丧!”玉兰说:“我的母,要尔拜她做甚?好不羞人!”自芳曰:“尔游家人,怎管得我叶家事!”玉兰曰:“依你这等说,这家是你的?”自芳曰:“不是我的,是哪个的。”玉芳曰:“你这丫头小种养的,你骨头才硬,便来作怪!”自芳曰:“我有父母养我,要你养我?”只见姐弟两个大闹起来。

游吉在孝堂听得,说道:“你两人争些什么?”玉兰将自芳言语告诉丈夫一遍。游吉曰:“自芳,你不得无理,你父死后哪见你来。今日你便来胡讲,若不看当日先人分上,将你母子一顿乱打,赶你出去,且看你在哪里去安身?”自芳听得游吉之骂,也不回言,即出门去了,竟至县中写状,往本县魏良静大尹处去告游吉。行到县前,只见大尹坐堂,叶自芳即手执状辞,告曰:告状人叶自芳,系九都二图民,告为欺孤吞噬事。芳父先年无嗣,嫡母生女玉兰,招赘同都游吉为养老女婿,家财悉付管理。五十岁娶妾生芳,游吉夫妇惧分家财,屡欲谋害。父终虑吉行凶,故央邻右王正岳、秦韬作证,整将田产悉拨吉管。盖为将取,姑与之计,以塞吉凶心,保全蚁命。不料,恶果瞒昧,欺身无亲作主,竟行赶逐,不容入门。鹊巢鸠据,已自寒心。孤寡遭冤,先人绝祀。恳天作主,以杜枭风。上告。

魏大尹看了状辞,即命承行发牌,差邹陵领牌前去,提游吉及邻右来审。游吉见提,亦写诉状,奔县诉曰:诉状人游吉,年甲在籍,诉为欺死瞒生事。吉系叶毓嫡婿,代毓顶户当差,供养二老,存殁不衰。兽舅叶自芳,出自通房,毓疑年老未真,故将田产、屋舍,尽拨身理,所积余银五百金付自芳,凭中议定,各守所有,不行争意。

岂料芳银花费,复来争产。虚词耸告,明竟谎言。似此欺瞒,刁风益炽。只得乞爷爷斧断,立见真情。

魏爷看罢诉状,即叫两家同邻右来审。魏爷问游吉曰:“自芳怎么告你吞并家财?”游吉曰:“小的是叶毓招赘上门养老女婿。祸因岳丈临死,将家财分拨。见自芳出自通房,恐非真正血脉,故把田产、屋舍、家私,凭中王正岳、秦韬尽付小的,算计价钱止值三百两。当付银五百两与自芳母亲,折作家业。谁想他母子荡废殆尽,今日故捏赶逐,虚情哄爷爷。”

魏爷曰:“叶自芳,你这小小年纪,敢来告此假状!哪个教你?”自芳曰:“当日父亲临死时,怕游吉害死小的,绝了宗嗣,故把田产悉拨与他,以塞恶兽贪心。父亲死时,止遗银五十两,小的止得二十,余三十游吉当父亲面前亲手拿去。哪有五百两银与小人?望老爷审问邻右。”魏爷即唤邻右来问。谁知王正岳、秦韬两人俱死,今只是二人之子,不知前面来历,乃曰:“叶毓原有揆与父亲,原有花押,乞老爷追看拨契便知端的。”魏爷叫取拨约上来。谁知游吉欺心,即将拨约另写过,窃取王、秦花押在上。魏爷一看拨约,便问邻右曰:“此是你父亲花号不是?”二人仔细一看,说道:“这是父亲亲笔花号。”

魏爷听了口辞,即叫自芳曰:“你父说游吉代你顶户当差,送他夫妇过世,故凭邻右将家产尽拨与他,故不与你干涉,尔何得冒争?况你父写得明白,你若再来缠扰,我要重重责你!”

自芳哭曰:“此拨约是游吉假写的。”魏爷曰:“邻右认得他父亲花号,你反说是假!”喝令皂隶责打十板。自芳叫屈起来。魏爷叫:“赶将出去,任你哪里告来。”一起人犯俱发放毕。游吉归到家中,欢天喜地,置酒谢了邻人。玉兰即翻转脸皮,把月梅赶出,不容入门。自芳哭到家来,见母在门外啼哭,自芳备将官府不准之事,一一报知母亲。母曰:“是你失于计较,你父我收有他字迹在,如今再不要入县去告,府中郭爷清廉,我这里有簪一对五钱重,你可拿去做盘缠,我权在秦韬妈妈家借住几日。”自芳带了父亲亲笔迹,搭舡径到府中。适值郭爷在朝天门送官,即具状告曰:崇安县九都二图告状人叶自芳,告为有冤难伸事。芳父母双亡,身系庶出年幼。嫡母张氏,生姐玉兰,招游吉为婿养老。先父临殁,怕吉害芳,故将家产拨吉,凭邻为证。吉见约存人亡,遂作假约,哄瞒县官,责打赶出,不与作主。芳不得已,奔投爷爷明照覆盆,追给原业,感恩。

上告。

郭爷接了叶自芳状,带回馆中审问明白,遂行牌县中,提得游吉一干人犯,到府亲问。游吉诉曰:“小的丈人叶毓,五十无子,招赘小人为婿,养生送死,顶户当差。年至五十三岁,与通房生自芳,毓疑非真血脉,故把家产不拨与他,原有拨批存照。魏爷审问明白。”郭爷叫取拨约上来,游吉又将假的呈上去。郭爷叫自芳来看:“此是你父真字不是?”自芳曰:“父写遗嘱小的年幼,小的今带有父亲笔迹数纸在此。”郭爷展开一看,全然不同。郭爷曰:“怎么是两样字迹?”游吉曰:“丈人临死手颤难写,故此与生前字不同。”郭爷想:“不同只是生熟,怎么笔法大异?”郭爷故意骂自芳曰:“这事糊涂,我这里难明。”自芳哭诉曰:“爷爷若不肯理,小的母子死无葬身之地。”郭爷曰:“你要我问,拿这拔约抄去,问你母亲明白再来。”丢下拨约与自芳抄。自芳知郭爷意思,只推说:“小的不会写字。”郭爷曰:“自芳不会写字,游吉替他抄去。”

游吉不知是计,拿笔连真带草抄了,递与自芳。郭爷叫:“拿上来,我看详细。”一认,字虽有真有草,笔势却是一样。

乃指游吉大骂曰:“这等狗才,你自假写拨约,欺死瞒生。”

吩咐皂隶,重责二十。游吉初不肯认,郭爷吩咐:“与我夹起来!”游吉心忖:“我丈人拨约,亦未把与自芳,拿出何妨?”

即叫曰:“爷爷息怒!小的拿出真的,爷爷观看。”复在怀中取出丈人亲笔拨约递上。郭爷从头看了一遍,笑曰:“你那丈人就是神见,内中说‘不得与我出嫁之女、招赘之婿并论’,又曰‘全与幼子,无干女婿之事。悉遵前约’。他怕你谋害他子,故把此约稳你之心。你出嫁、招人之人,安得占他家业、金银?叶自芳你上来,我吩咐你,你看父亲、嫡母面上,田拨百亩,屋拨三间,家私每十分拨一分,金银各拨一百与他,以念骨肉之亲。”叶自芳曰:“爷爷公断。小的万代感恩!”郭爷曰:“我将这拨约批作执照与你。所拨之产业,亦明批在上。”用印钤记,付与叶自芳收执,仍立案存照。判曰:审得叶自芳与游吉本郎舅至亲。叶毓当年无子,嫡妻一女,招吉养老,是实。老得妾子承后,虑吉谋害,临死设计,全拨家产,盖为留儿而姑不敢留财也。吉肆贪号,便欲一网打尽,不思强客,不当夺主。强欲以姊而占弟家。理合断还原产,谅情随拨全亲。立案惩奸,永杜欺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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